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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宜春市住建局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4 22:04:37 本文标签:宜春市 规范性 公开 开征 

为进一步加强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6件、重新公布3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yczjfgxf@163.com;

2.通信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511室市住建局法规信访科;

3.联系电话:0795-3569866.

附件1.宜春市住建局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2.宜春市住建局拟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

宜春市住建局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废止理由

责任科室、单位

1

关于印发《宜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宜建字〔2022〕40号

2022年8月30日

不适合继续实施

招标投标科

2

关于印发《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建字〔2022〕43号

2022年9月8日

不适合继续实施

教育培训科

3

关于印发《宜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建房字〔2023〕1号

2023年1月13日

不适合继续实施

房地产业科

4

关于印发《宜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建字〔2023〕5号

2023年2月8日

不适合继续实施

工程造价科

5

关于印发《宜春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建字〔2023〕6号

2023年2月8日

不适合继续实施

工程造价科

6

关于印发《宜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建字〔2023〕7号

2023年2月8日

不适合继续实施

工程造价科

附件2

宜春市住建局拟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重新公布理由

责任科室、单位

1

关于印发《宜春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建字〔2023〕11号

2023年3月17日

需要继续实施

物业管理科

2

关于印发《宜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建字〔2023〕29号

2023年6月6日

需要继续实施

建筑业监管科

3

印发关于《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宜建字〔2023〕47号

2023年12月20日

需要继续实施

住房保障科

 

原文地址:http://zjj.yichun.gov.cn/ycszjw/sjwj18/202511/8a72dce639e14aaf8bcc3d6b232f98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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