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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23:53:34 本文标签: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 服务平台 信息管理 管理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4号),做好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5〕10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住建局将继续开展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工作,请符合补录要求项目的申请单位于2025年6月21日前提交补录申请,并于6月18日前向市住建局提交《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申请表》。具体要求按照市住建局于2024年印发的《关于做好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执行。

附件: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韩冰 联系电话:57500415 )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11/20250227/d860fe19-53b8-4e32-a34b-3823b3ecf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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