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采购职工食堂劳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必须具备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专业的餐饮服务团队和管理经验,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过且正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
5.本项目厨师长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厨房劳务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投标人应承诺参加现场制作的团队为拟派的驻场厨师团队,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派驻的团队人员定期购买社保。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劳务服务。
(二)项目控制价:26万元以下。
(三)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位于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7楼,厨房装修完好、设备齐全。职工食堂为非经营性食堂,主要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早、午工作用餐服务。
食堂早餐7:30—8:50,以面点、稀饭、米粉、小菜为主,约50人就餐;中餐12:00—13:00,提供两荤两素一汤及主食,约90人就餐。
(二)人员配备要求
1.厨师长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入职时需出示健康证)。
2.厨师1名,会白案制作(入职时需出示健康证)。
3.厨工2名,负责洗碗洗菜、清洁等岗位,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入职时需出示健康证)。
以上团队总人数为4人。
四、投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17:00时前,密封送达。
(二)投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407室。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法人委托参加本次采购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函(附件1)。
3.投标承诺函(附件2)。
4.项目人员明细表,后附团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厨师长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类似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开标时应携带上述证件、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备查。
(五)开标地点:市住建局302会议室和7楼食堂(请投标人自行提前熟悉场地)。
(六)联系人:向阳,电话:0817-2269556。
五、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将根据厨艺技术、价格、业绩考评等评定因素分别设定权重分值,其中厨艺技术占40%、报价占45%、业绩考评占15%,满分为100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投标人总得分。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履行价格、业绩考评评分职责;招标人负责组建职工评委履行厨艺技术专项评分职责。
(二)评标标准
1.投标报价
分值权重:45分
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不高于项目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报价应为中标人劳务承包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成本(含社保五险一金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利润、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报价只能在采购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
2.厨艺技术
分值权重:40分
评比内容:由投标方拟派的驻场厨师团队现场制作2道热菜、1道面点。
评分标准:厨艺技术得分=现场评委打分×40 %
3.业绩考评
分值权重:15
考评方法:2023年1月1日以来,服务4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食堂数量且未发生违约行为,服务过1家得3分,最高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评分标准:业绩考评得分≤15
4.综合评分及运用
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报价、厨艺技术、业绩考评等分值权重计算投标人的最后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按顺序列为备用候选人。
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厨艺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厨艺技术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七、合同管理
(一)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合同金额÷12x3),中标人在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向采购人出具票据,采购人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向中标人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二)实行量化考核。采购人将按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现场管理、食品卫生、饭菜质量、服务态度、餐具消毒卫生、个人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每月应付金额中提出10%,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按照考核办法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
(三)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发生2次轻微食物中毒、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将立即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
投标报价函
投标单位(盖章): 时间:
报价项目 | 数量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响应报价 (万元) | 报价包含内容 | 劳务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南充市住建局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1项 | 26 | 1.项目人员工资、保险。 2.项目税款。 3.项目管理费。 4.为项目劳务服务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 按照采购公告以及合同要求的提供服务内容。 | 1年 |
投标单位法人(签字):
附件2
投标承诺函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单位名称)秉承诚信、专业、高效的原则,积极参与本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为明确责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公司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8.我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分包或专包。参加现场制作团队为拟派的驻场厨师团队。
9.我公司承诺定期为驻场的厨师团队购买社保。
二、执行承诺
我单位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卫生、优质服务、营养均衡、控本增效、规范管理的原则,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为贵单位干部职工提供卫生、可口、营养的餐食服务。
三、团队配置承诺
我公司组建具备丰富食堂运营经验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确保技术与管理能力过硬。
四、质量与安全承诺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原材料进行制作,建立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每日留样制度,从原材料选用、加工到出餐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五、优化服务承诺
定期收集干部职工意见,持续优化菜品结构与服务流程,结合需求推出创新菜品,提升用餐体验。
我公司再次郑重承诺,若违反上述条款,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期待与贵单位携手,打造安全、优质、可持续的食堂劳务服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anchong.gov.cn/zjj/xwdt/tzgg/202511/t20251103_22783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