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将相关投诉 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
一、受理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局。
二、举报方式
举报分为电话举报和邮箱举报(详见附件)
三、举报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已依法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未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共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住宅老旧电梯故障频发未及时申报更新等。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具体问题描述、所在小区、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等,以便调查核实。
(二)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
附件: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举报电话.doc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zjk.gov.cn/zjkzjj/xxgk/content.thtml?contentId=238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