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品质,省住建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cjs_3791/202407/t20240716_64842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