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邓梅妙等5户家庭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等原因,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取消邓梅妙等5户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4年第18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5户)
2024年12月18日
| 序号 | 主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取消保障资格原因 | 备注 |
| 1 | 邓梅妙 | 450404********1221 | 因已领取入住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现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
| 2 | 孔燕萍 | 450404********0041 | ||
| 3 | 唐秀仙 | 450404********0025 | ||
| 4 | 明利 | 450403********2125 | ||
| 5 | 黄碧玉 | 450402********0629 | 因已知悉领取入住通知书信息,逾期不领取入住通知书,现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43363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