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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强化物业管理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发布日期:2025-12-29 16:17:22 本文标签:葫芦岛市 物业管理 强化 提升 百姓 

我市在物业管理领域持续发力,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与积极行动,让物业管理成为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支撑,为市民打造更优质的居住环境。

集中整治,规范“服务行为”。市住建局成立六个指导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指导属地住建局对全市503个物业小区就履约不到位、电动车飞线、侵占公共利益、楼道和公共场地堆积杂物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实现“排查-整改-复核”闭环管理,维护百姓良好的居住环境。

信息公开,塑造“阳光物业”。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完成物业服务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有偿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公示工作,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同时,成立12345热线物业直通车,建立全市物业类投诉即时交办机制,做到实时查看、迅速回应、高效处置,形成“有事先找我”的投诉处置模式,并制定了《葫芦岛市关于扎实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方案》,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职责、明确核心任务,不断提高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目前,已推动503个物业小区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有偿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实现公示率100%。

依法监管,构建“法治物业”。出台《葫芦岛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从企业基本信息、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社会责任等方面每季度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形成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制定“黑红名单”和“退出机制”。同时,聘请5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书记担任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合同纠纷防控座谈会,为物业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目前,已完成227家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占总数97.4%,为行业“优胜劣汰”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李可欣

 

原文地址:http://zjj.hld.gov.cn/zwzx/zjxw/202509/t20250922_1218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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