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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关于做好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01:22:15 本文标签:信阳 阳关 做好 汛期 

关于做好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羊山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安排,为有效防范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摸清底数。各县区要结合乡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村民住房质量安全“回头看”工作,常态化保持对农房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测。摸清存在结构风险,地势低洼易受汛情影响,河道周边和易受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的重点房屋底数,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要重点排查。引导农户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加强农房度汛准备。

二、完善度汛措施。各县区要根据排查结果,引导农户做好重点房屋除险加固,采取防渗、加固、疏通排水设施等必要防御措施,提前防范汛情,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暂时无法排除风险的,要有应急预案,暴雨灾害期间,按照属地应急安排,必要时进行转移,加强安全管控,设立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值守并提醒周边群众注意防范。对于在建农村房屋,要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因汛情影响无法施工的要及时停工,同时做好乡镇临时建筑和高空悬挂物风险排查整治。

三、强化应急准备。各县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依据防汛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极端天气下农村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收集和报送信息,发生农房相关灾害要及时、准确、规范的报送灾情信息。

附件: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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