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2〕161 号)及《关于开展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韶市建联字〔2022〕22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分别对申请人户籍信息、完税信息进行审核,市住建管理局审定等流程,最终形成了《2023—2024年度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申报汇总表(第一批)》(详见附件)。
现按程序将《2023—2024年度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申报汇总表(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径向市住建管理局住房发展和房地产业管理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51-8870230 。
附件:《2023—2024年度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申报汇总表(第一批)》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相关文件:附件:2023-2024年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申报汇总表(已核).xls
原文地址:http://zgj.sg.gov.cn/xwzx/fdc/content/post_26443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