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宾市城镇排水管道识别标志的通知
各县(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内相关工作组:
为加强小区排水管理,避免雨水、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按照2024年8月16日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会议要求,我办制作了城镇排水管道识别标志,现印发你们贯彻落实。
一、标志样式。雨水标志为艳绿色的外环、内圆组合成的同心圆,外环半径60mm,厚度4mm;内圆半径55mm,嵌白色方正小标宋字体“雨”字,外环与内圆之间为白色1mm间隙。污水标志为宝蓝色的外环、内圆组合成的同心圆,外环半径60mm,厚度4mm;内圆半径55mm,嵌白色方正小标宋字体“污”字,外环与内圆之间为白色1mm间隙(见附件)。
二、适用范围。宜宾市中心城区城市居住小区、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非地下埋没的室外雨水、生活污水输送管道。县城、建制镇(不含建制镇二级场镇和建制乡所在地场镇)参照执行。
三、标识方法。雨水、污水标志应标识在非地下埋没的室外雨水、生活污水管道的起点后、终点前,以及交叉点、转弯处、穿墙(构筑物)孔两侧的1.5-2.0米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