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标〔2020〕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聚酯纤维复合卷材建筑楼面保温隔声
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涉及专利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现对我委负责管理的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聚酯纤维复合卷材建筑楼面保温隔声系统应用技术标准》DBJ50/T-297-2018(以下简称“《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术语将“聚酯纤维复合卷材”定义为“聚酯纤维棉与橡胶卷材复合而成具有保温和隔声功能的材料”,未对生产工艺作出要求,未落入“一种隔热隔声复合材料及生产工艺(专利号:ZL201610737629.3)”的权利要求范围。《标准》主要对聚酯纤维复合卷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橡胶卷材的外观质量、单位面积质量、厚度及允许偏差,聚酯纤维棉的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压缩比及燃烧性能等性能做出明确技术规定。因此,“一种隔热隔声复合材料及生产工艺(专利号:ZL201610737629.3)”不属于《标准》的必要专利。
二、《标准》中涉及的“一种建筑楼地面隔热隔声结构(专利号:ZL201620954254.1)”专利,已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施《标准》过程中实施该专利。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