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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31 23:57:32 本文标签:广东省 第三方 燃气管 防范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发文,要求全面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省委、省政府领导也多次批示,要求拿出切实可行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和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发生。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编制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

二、政策依据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条。

(三)《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一条。

(四)《燃气工程项目规范》5.1.6—5.1.10。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七个章节,共二十三条,其中:

第一章为总则,共两条内容,明确了本办法的起草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保护和控制范围,共三条内容,明确了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划定要求,以及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三章为职责分工,共五条内容,明确了燃气管理部门、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等在涉燃气工程项目中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第四章为施工保护,共五条内容,明确了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燃气管道保护方案、保护协议的牵头制定单位,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第三方施工项目开工前和施工阶段应落实的责任和安全措施;

第五章为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共两条内容,明确了燃气管道日常巡查检查和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置要求;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共四条内容,明确了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燃气管道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包括依法查处、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加强法制宣传等;

第七章为附则,共两条内容,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限、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zcjd/wzjd/content/post_458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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