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印发《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1 09:58:44 本文标签:专项规划 清远市 印发 历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城乡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文本

2.《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图集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1.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文本1202.pdf

2.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图集.pdf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951942.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