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暨第二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6月18日至28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暨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和扬尘治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31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42台,其中塔吊21台,施工升降机8台,物料提升机13台,对现场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31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单17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3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1份,查处安全质量隐患425条,其中起重机械设备隐患83条。上半年对全市30个工地的混凝土结构实体进行了现场回弹抽测,抽测结果基本都能满足设计要求。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及“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了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部署及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等各类治理活动,保障了全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问题
(一)监管层面
各县(市、区)及“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督促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全面,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依旧存在较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二是对监理企业履职行为监管不到位,存在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监理单位未对相关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现场监理配备不足等情况;三是危大工程管控不严,未督促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均不同程度存在危大工程识别不清或漏项、未进行专家论证或专家论证修改意见未落实、实施与方案不一致等问题;四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关于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实行举牌验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五是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不扎实,存在未制定落实预防开裂和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技术措施等情况;六是住宅质量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存在未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或公开资料及公开方式不齐全情况;七是扬尘治理标准不高,未按照《宜春市住建局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严格实施;九是贯彻落实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危大工程子系统使用的通知》不到位,未实现危大工程“应录尽录”、安全隐患“即查即录”线上闭环管理。
(二)企业层面
1.工程安全方面
(1)危大工程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危大工程识别登记、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管理制度,或存在专家论证修改意见未落实、施工现场实施与专项方案不符等问题。如铜鼓县智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大工程方案专家论证未按要求实施线上论证已实施。
(2)起重机械管控方面。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不严,安全意识不强,对进场设备和资料未严格审查;部分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管理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未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如:宜春市明月月山新坊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11#楼塔机基础积水,操作手柄零位失效;、9#物料提升机停层保护装置失效,5#物料提升机下限位失效;靖安县公共卫生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疾控中心)项目物料提升机最大悬高超高,重量限制器未接线,下限位器失效,停层保护装置失效。
(3)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方面。所抽查的各建设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或缺失、悬挑层封闭不严或未进行封闭、钢筋加工区域防护棚未按规定进行搭设或缺失、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楼层未安装防护门、外架底层未封闭人员随意进出等情况。如:高安市上湖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脚手架东侧端部缺少立杆,局部缺少小横杆,立杆两侧及主体顶层整层连墙件全部缺失,物料提升机两侧临边防护不到位;上高县滨江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模板支撑架缺少扫地杆,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高度超过规范要求,基坑顶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无夜间警示灯,基坑内积水较深,且一侧落地脚手架完全浸泡在水中,基坑顶堆置材料与边缘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方面。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多个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总监未对相关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现场安全监理日志记流水账、无法反映现场实际安全情况或现场实际情况与记录不符,监理人员也未签字,部分项目无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监理资料或监理资料针对性不强,监理人员无上岗证或监理人员变更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等现象。
(2)混凝土施工质量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混凝土举牌验证制度落实不到位,无预防砼常见质量通病措施,施工现场标养室或标养箱设置不规范,标养箱容量不足或未投入使用,形同虚设,混凝土结构存在漏浆、烂根、蜂窝麻面、错台,屋面、地下室顶板存在开裂渗水现象等现象。上半年对全市30个工地的混凝土结构实体进行了现场回弹抽测,抽测结果基本都能满足设计要求。
(3)建筑实体质量方面。部分项目窗台压顶梁两侧未嵌入两端墙体,砌体砌筑随意留直槎,无拉结筋,砌体的填充墙灰缝不饱满,存在透光墙现象,构造柱顶端未灌注密实,个别的构造柱植筋数量不足等现象。
(4)住宅质量信息公开方面。部分住宅项目未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或公开资料及公开方式不齐全,部分项目未注册线上网站或在公众号上公布项目的相关质量信息。
(5)外墙保温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未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无相关施工过程资料,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样板间进行“样板引路”制度,个别项目无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3.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施工现场未严格按照《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落实“六个百分百”等扬尘防治措施。
4.施工消防方面
部分县(市、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不细致,存在部分灭火器材失效或者配备不足;生活区与办公区未分开设置,板房未设置两个疏散楼梯;现场缺少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电线随地拖扯等情况。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此次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和相关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1.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严重的工程项目及其施工、监理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并在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予以公示。
2.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引起重视,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四、下步要求
(一)强化隐患整改闭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检查务必高度重视,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针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开展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长期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日常安全巡查。各地要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措施,坚决制止盲目赶工期抢任务现象,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及警示标牌的设立,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的固定和拉结,施工用电安全检查以及办公区、生活宿舍区和施工区域的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各地要强化园区及偏远乡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日常安全检查频次,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时设施与现场消防措施、施工用电和新招收工人、工人返场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在恶劣天气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停止一切有可能引发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强化危大工程监管。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把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持续开展打击建筑起重机械违法违规行动整治行动,严把设备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重要环节,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期、套用资料、机械带病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四)强化质量专项整治。一是大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各地要狠抓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质量标准化为抓手,确保结构主体安全,着力推进开裂渗漏、脱落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不断提升住宅建筑工程品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要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宜市建质〔2019〕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有力推动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落实落细。
附件:安全质量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清单
安全质量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责任主体单位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1 | 铜鼓县智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铜鼓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桂林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监理:江西中韵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6号楼上塔机通道底板未固定,塔机电铃损坏声压小。 2、现场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日记未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危大工程方案专家论证未按要求实施线上论证已实施,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安全日记未反映安全内容。 3、公示标牌信息不全。 4、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未按规范要求配备。 5、基坑顶防护栏杆高度部分不足1.2m,基坑顶距边缘不足2m处堆放砌块,且上下无排水沟、截水沟。 6、脚手架连墙件不满足两步三跨要求,未满铺钢笆片,密目网封闭不严。 7、施工用电中二级、三级配电箱未按要求接地、接零,配电箱未按要求做巡查记录。 8、基本无临边防护(电梯井、建筑物临边)。 9、部分临时便道未硬化,喷淋、雾炮配备不足,裸土未覆盖,未采用预拌砂浆,搅拌机未做防尘措施。 10、局部砼存在蜂窝、麻面。 |
2 | 上高县滨江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 | 建设:上高县宇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江西金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上高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五牌一图被杂物遮挡,施工现场未见安全标识。 2、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楼层未设置消防用水带。 3、基坑顶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无夜间警示灯,基坑内积水较深,且一侧落地脚手架完全浸泡在水中,基坑顶堆置材料与边缘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4、模板支撑架缺少扫地杆,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高度超过规范要求,挑板上设置模板支撑架下层未回顶。 5、悬挑脚手架未见专项方案,悬挑架钢丝绳未固定钢梁,U形卡环两侧未用方木锲紧,密目网封密不严,水平防坠网未连续设置。 6、二、三级配电箱箱体跨接线缺失,无巡查记录,箱体未上锁,所有配电箱、用电设备接地线设置不规范,无穿管。 7、安全通道双层高度≦70cm,其中一层不是硬防护,卸料平台未见限载牌、验收牌,钢丝绳连接在同层,U形卡环两侧未锲紧,电梯井防护不到位。 8、未设置冲洗平台,局部围墙小于2.5m。 9、安全交底无时间、无签字人。 10、未见雨季施工、汽车吊专项施工方案。 11、安全员日记未按要求填写,且4、5、6月未见日记。 12、未见安全帽、安全带、钢管、扣件、安全网二次检测报告。 13、三级动火审批个别超过时间。 |
3 | 丰城市城中村第三批安置房二期 | 建设: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施工: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省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 电梯井内封闭垂直高度超过10米。 2、 外脚手架与主体拉结过少,转角处立杆缺失。 3、 悬挑脚手架首层未封闭,架体上堆积建筑垃圾。悬挑脚手架U型卡环压板过薄。 4、 楼层、窗边临边防护缺失。电梯入口处剪力墙植筋过长易伤人。 5、 配电房道路不通畅,无沙池。人货梯配电箱接地与外架连接。 6、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完善,不具针对性。 7、 1#塔吊驾驶室操作手柄零位失效,主钢丝绳零乱。人货梯开关损坏,随意开行。 8、 剪力墙、柱漏浆烂根。 9、 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 |
4 | 樟树市中医院智慧康养综合大楼项目 | 建设:樟树市中医院 施工: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1、 屋面女儿墙施工未搭设脚手架,11层北侧屋面施工未搭设脚手架。 2、 管道井未封闭,11层管道井内脚手架未分层卸载。电梯井内架堆积建筑垃圾。 3、 脚手架拆除作业,工作人员无有效防护措施,半拆除脚手架上堆放钢管。 4、 部分区域落地窗洞口无临边防护。 5、 悬挑脚手架首层未封闭,斜屋面施工脚手架防护高度未超过作业层。 6、 卫生间泛水局部使用砌体砌筑,地下室侧壁存在渗漏点,部分构造柱未浇筑密实。 7、 1#塔吊驾驶室操作手柄零位失效。1#人货梯电锁损坏。 8、 个别监理人员无上岗证。 |
5 | 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养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 建设:樟树市妇幼保健院 施工:江西省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中平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天井内架无剪刀撑、架体与主体拉结过少。 2、 电梯井四周无立面防护。楼梯临边防护未固定。部分楼层临边防护缺失。 3、 屋面施工,脚手架高度未超过作业层,操作层未满铺脚手板。 4、 外脚手架基础部分未硬化,部分区域架体基础下沉。 5、 钢筋加工机械使用空气开关,施工用的未按一机一闸设置。 6、 物料提升机三级电箱无二次接地。 7、 屋面二次结构钢筋保护层未达规范要求,部分区域栏杆处未植筋。 8、 屋面悬挑板阴角处未放置加强筋。 9、 监理人员不在岗。动火审批不完善,不具针对性。 10、 无监理规范、细则。监理月报无实质内容,监理日志无签字。 11、 施工、监理资料混乱。 |
6 | 靖安县公共卫生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疾控中心)项目 | 建设:靖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施工:湖南鉴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省鑫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物料提升机最大悬高超高,重量限制器未接线,下限位器失效,防护棚不符合规范,未安装层门,停层保护装置失效,现场附墙安装与方案不一致,笼底无缓冲装置。 2、总配电间,开关箱箱门未接地,部分钢筋加工机械露天加工,开关箱距离设备超3米,局部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局部外架与主体无拉结点,未设置安全网。 3、未见预防砼常见质量通病技术措施,未见砼试件制作养护计划,现场标养箱温、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砼举牌验证制度执行不规范。 4、基坑开挖超5米未经专家论证已实施,部分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未对危大工程进行识别,个别整改回复单总监审核存在代签现象。 5、项目经理与总监履职不到位。 |
7 | 高安市上湖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 建设:高安市上湖乡初级中学 施工:江西大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亿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1、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员、质检员未在岗,监理单位总监未在岗。 2、未见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清单,无交底资料及验收资料。 3、物料提升机附墙安装与方案不一致,附墙拉杆与外架连接最上两道附墙少安装斜拉杆,重量限位器未连接线,基础积水,机前防护棚未搭设。 4、脚手架东侧端部缺少立杆,局部缺少小横杆,立杆两侧及主体顶层整层连墙件全部缺失,安全通道防坠长度不足,物料提升机两侧临边防护不到位。 5、配电房门未关闭,外围无防护措施,与标养箱使用无安全距离。 6、砌体填充墙灰缝不饱满,存在透光墙现象。 7、窗台压顶梁两侧未嵌入两端墙体。 8、现场无冲洗平台,扬尘监测器,围挡喷淋等所有设施,扬尘治理公示牌空白。 |
8 | 宜春市人防疏散训练宣教基地项目 | 建设: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施工:福建嘉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中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建筑外脚手架东南角基底悬空,有下沉,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2、木工锯机器无防护罩,地面积水严重。 3、楼层现场(室内)使用载人电动三轮车。 4、物料提升机楼层无呼叫器。 5、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随意拖地乱拉。 6、钢筋加工棚开关箱无标识牌,无检查记录。 7、塔机油缸箱门未固定,灭火器无效,回转齿轮箱漏油,起升操作手柄自锁失效,起升钢丝绳排列不齐,物料提升机急停按钮损坏,停层保护装置无效,未安装上下限位器。 8、砌体砌筑随意留直槎,无拉结筋。 |
9 | 明月山硒泉山居一标段 | 建设:宜春市恒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江西广森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省赣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号塔吊操作手柄零位锁止按钮失效。 2、24号楼物料提升机停层保护装置失效。 3、部份脚手架排水不畅。 4、部份裸露土未覆盖。 |
10 | 宜春市明月月山新坊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 建设:宜春明月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省赣宜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部份楼层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 2、11#楼塔机基础积水,操作手柄零位失效。9#物料提升机停层保护装置失效。5#物料提升机下限位失效,租赁单位(宜春市中信租赁有限公司)。 3、施工道路不畅,积水较多。 4、未落实宜春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 |
11 | 正荣悦玲珑二期 | 建设:宜春正鼎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江西省江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施工外脚手架部份安全网缺失(幼儿园)。 2、项目经理谢福军未在岗,管理人员均未在岗。 3、现场拆除外脚手架,无安全员指挥作业。 4、10#楼塔吊基础积水,施工电梯安全窗限制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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