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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规范受托银行考核 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26-01-02 10:20:36 本文标签:服务水平 公积金 西藏 规范 受托 

为加强对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提高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制定印发了《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制定了对受托银行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考核采取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一般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年终考核项目包括综合管理、归集扩面、柜台业务、窗口服务、安全保密、财务管理等六项内容,日常考核采取不定期到各受托银行业务网点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情况由网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日常考核包括十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

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明确的评分标准,持续加强对受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考核力度,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让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好办易办,不断推动我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地址:http://zjj.rikaze.gov.cn/news-detail.thtml?cid=48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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