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对规划环评内容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及途径
网络查阅地址:https://pan.baidu.com/s/1309y9OzbfQa7PIgZxfJ74Q
提取码:shry
纸质版查阅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征求意见的公众为规划范围内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规划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单位: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斯 联系电话:13464300407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单位: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802416306
通讯邮箱:775108721@qq.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zjj.jz.gov.cn/info/1007/935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