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德宏州住建局关于2024年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02 22:56:23 本文标签:市场监管 德宏州 建筑 管领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实施层级的通知》及《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抗震设防、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节能、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至10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3〕153号)等法律法规和单位职能职责,采取网络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2家建筑业企业、1家工程监理企业、2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云南楠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业企业合格;云南柯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云南柯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企业,自检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材料,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其相应资质。

三、有关要求

(一)受检不合格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整改,并按要求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材料。

(二)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推进受检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企业行为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建筑业企业市场秩序。

(三)各地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劳动法》等文件要求,建立企业动态自查机制,加强自查自纠和内部管理。

“附件:德宏州2024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表_00“/

“附件:德宏州2024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表_01“/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YRAJBLC970F61DC68B9477293.htm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