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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师范大学申请返还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6 14:08:07 本文标签:山东师范大学 农民工 工工资 保证金 

各有关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建设的山东师范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南楼)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该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返还保证金的申请。

自即日起,山东师范大学以上在济工程项目有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结算支付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与该单位联系解决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清算支付等相关事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举报投诉的,或有举报投诉已经处理完结的,我局将根据有关退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春燕 电话:18678828859

办公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531-61378851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原文地址:http://jncc.jinan.gov.cn/art/2024/11/4/art_40602_4785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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