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政府令第268号)、《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株政发〔2024〕7号)有关规定,我局为及时更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库管理须知
1.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执业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可随时自愿申请加入备选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需求定期公布。备选库内评估机构仅供被征收人参考,被征收人可选择备选库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当参与项目评估报名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少于3家,可从备选库中邀请;当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不成的,可由房屋征收部门从备选库中以随机方式选定。
2.原《2023年度株洲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中的10家评估机构,如发生资质等级、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等重大信息变更,请及时向我局报备相关材料。
3.新申请纳入备选库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须按照《株洲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实施细则》(株建发〔2024〕3号)第八条规定,填写《株洲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申请表》(附后)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首次集中更新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地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320办公室;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13873301772)
三、名单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将结合年度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情况,确定备选库名单,并于本年度末通过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首次集中发布,之后按月及时更新。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51125/i24474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