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对《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14日期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4年6月14日,暂无收到涉及本次公示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意见。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