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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高铁北站及太平湖秩序维护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6-08-04 01:23:07 本文标签:太平湖 黄山 高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ACG2026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山高铁北站及太平湖秩序维护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中企业荣誉:“投标人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不含内设机构)颁发的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秩序维护等相关荣誉奖项,满分8分。①区县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②地市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③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4分。注: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分。提供荣誉奖项证书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不含内设机构)颁发的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保安服务或秩序维护等相关荣誉奖项,满分8分。①区县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②地市级的每提供1个得2分;③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4分。注:本项最多只接受两个荣誉奖项,同一奖项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计分。提供荣誉奖项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中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等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2分。”更正为:“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或保安服务等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2分。”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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