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防政规〔2025〕2号),经审核,防城港市徐丹梅等4户家庭符合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现将申购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如申购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0-2826915,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改科(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2室)。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年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花名册(第二批)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文件下载:
附件:2025年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花名册(第二批).xls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25926673.shtml



